河口区四到位法深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
在第七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期间,河口区组织全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统一进行法律知识考试,这是全区深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的又一创新举措。从“一五”到“五五”普法,领导干部一直是全区法制宣传教育的一个重点对象,尤其是“五五”启动以来,河口区更是把领导干部学法放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首要位置,在不断地实践中探索领导干部学法的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实现“四个到位”。
(一)领导重视,认识到位。领导重视,是提高对学法重要性的认识,做好普法各项工作的前提。河口区领导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2007年的启动大会,区委书记到会并作动员讲话。每年召开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区委副书记、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组长到会部署年度工作重点,尤其是把领导干部学法放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首要位置,进行重点部署。区领导多次反复强调要抓好领导干部学法这个龙头,领导层面已经深刻认识到法治不仅仅是“治民”,更重要的意义还是“治官”、“治权”,这为领导干部学法的深入开展创造了条件。
(二)明确职责,制度到位。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的实施意见》,着重提出六项制度。一是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每年安排法律学习不少于4次,由宣传部、司法行政部门、普法办安排并实施。二是法制讲座制度。各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每年安排法制讲座不少于2次。三是法制培训制度。党委组织部门把领导干部学法列入干部培训计划;人事部门把公务员学法列入公务员上岗和知识更新培训内容;政府法制部门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公共行政管理的法律知识培训;党校、行政学院把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和培训内容。四是自学法律制度。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依托“河口区干部教育网”、“河口区普法网”等多种形式开展自学,不断提高学习效果。五是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在重大事项决策前进行法律咨询和论证,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在政府决策中的参谋作用。六是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对领导干部、公务员每年集中进行法律知识统一考试,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晋升、奖惩,公务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七是学法登记制度。全区统一制作“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考核登记卡”,将领导干部、公务员每年的学法和考试(考核)情况登记在册,作为学法检查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多种形式,培训到位。一是党委中心组学法及法制讲座。一年来,区党委中心组举办各类法制讲座6次,参加人员1200人次。二是党校法律培训。在党校各主体班次中安排相应的法制教育内容、课时和专题。三是举办骨干培训班。2007年,分别举办了“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第一、第二期骨干培训班,全区法制宣传教育骨干、联络员200余人参加培训。四是网络助学。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司法局、区委党校、等部门联合办好“河口区干部教育网”。区普法办配备专人对法制栏目进行维护,及时将上级精神、工作动态、法制新闻、典型案例、视频课件、法律法规等进行更新。为全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自学法律提供学习平台。(四)分层管理,考核到位。“五五”普法启动以来,我区坚持以集中考试为主多种方式相结合的考核办法,使学法规范化、制度化。一是坚持各级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法律考试制度。制定了《关于对提请任命和述职评议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法律考试的决定》及《对提请任命和述职评议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法律考试的若干规定》,成立了法律知识考试领导小组,对缺考或不及格者暂缓提请任命。二是集中考试与分层次管理。处级领导干部实行开卷考试,其他公务员全区统一时间、统一试卷集中进行笔试。三是学分制与登记卡制度。2005年出台了《河口区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学分制考核办法》,将领导干部学习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领导干部在干部教育网完成指定科目的学习任务和每月自主学习10个学时以上的,将给予相应学分。今年,又为全体公务员统一制发了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登记卡,将公务员每年的学法和考试(考核)情况登记在册,作为学法检查考核的重要依据。(常希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