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注重编制立法规划计划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
为实现对立法有序性、科学性追求,以及对有限立法资源的有效分配,适应东营实际需要,突出地方特色,确保立法质量,东营市政府注重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由市政府法制办代市人民政府拟定政府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并报市政府审议。
11月25日,《东营市人民政府五年立法规划(2017-2021年)》和《东营市人民政府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规划》、《计划》)已经市政府第8-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该《规划》、《计划》明确了政府立法工作的目标,增强了立法工作的及时性、针对性,确保了政府立法工作有序开展。
为做好计划编制工作,2017年5月份,市法制办制定了《关于征集市政府五年立法规划和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项目建议的通知》,向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征集立法项目建议。同时,制定《关于征集市政府五年立法规划和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项目建议的公告》,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在对征集的立法建议项目进行认真梳理、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拟定了市政府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在草拟《规划》、《计划》过程中,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沟通、协商,共同召开了由市政府有关部门、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学者等参加的立法建议项目研讨论证会,对拟确定立项的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等问题进行论证。同时,会同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成调研组到有立法需求的部门进行调研,按照“现实是不是急需、条件是不是具备”的标准,对立法建议项目逐件审查、筛选论证,精准把握地方立法权限范围,立足东营实际,遵循发展规律,不搞攀比,不照搬照抄。《规划》安排了地方性法规项目14件,政府规章项目11件。《计划》安排政府规章项目5件,分为三类。第一类:年内完成项目2件,分别是《东营市燃气管理办法》《东营市公共室外健身设施管理维护办法》;第二类:条件成熟时争取完成的项目1件,《东营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第三类:调研、起草项目2件,分别是《东营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办法》《东营市供热管理办法》。
下一步,市政府法制办将及时***了解立法工作计划落实情况,加强对政府立法工作的协调和督促指导,切实维护《规划》、《计划》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