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凯中学学生公寓及食堂配套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59号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东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59号开发区管委会B楼328室
项目编号:KFQ2017-35#-1
工程名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凯中学学生公寓及食堂配套工程监理
工程概况:本项目占地面积约14623.92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绿化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供热工程、燃气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及围墙工程,计划总投资约820万元。本项目产生建筑垃圾约1万立方米。
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计划投资约20万元。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蓝图内全部工程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工程地点:东五路以西,沂河路以北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一)投标企业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拟参与投标的项目总监具有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监理报名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所报项目部具有良好的业绩。(项目总监报名后不得更换)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投标人不得存在失信被执行等行为,否则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总监的行贿犯罪记录,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之日(出具之日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起前三年。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自查询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三、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方式及要求
2017年9月25日-2017年9月29日进行网上报名 ,有意参加投标者,进入东营市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投标单位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打印投标报名凭证。投标报名凭证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成功的投标企业应自行关注并及时在网上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时招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山东政府采购网、东营市建设信息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联系人:崔女士
联系电话:0546-8050995
监督单位:东营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8925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