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三举措促进规范用权再迈新台阶
利津县围绕“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政务服务理念,采取“三举措”促进规范用权再迈新台阶,充分发挥“放管服”改革法治保障作用。
一是加快法规规章立改废和标准制定。出台《利津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制度,对自1983年至2012年县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规范498件;对2012年以来以县政府及县政府名义印发的32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保留规范性文件17项、已失效或废止13项、修改2项,进一步优化了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二是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出台《关于印发利津县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各部门、单位按要求编制了公开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及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资格清单,编制了行政执法流程图,规范了证件出示、文书出具记录及办事人员信息公示,有效提升了我县行政执法的规范化、信息化、科技化水平。
三是建立依据清单追责机制。对县直有关单位部门下发了《关于对我县权责清单执行情况进行随机抽查的通知》,通过部门单位上报自查报告和随机实地督查的方式进行权责清单执行情况随机抽查。通过45个具有权责事项的单位自查自评和对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审计局、县国土局、县畜牧局、县公安局、县城管局、县农业局、县安监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的随机实地抽查,部门单位不存在未严格按照编制的权责清单进行履职、未严格落实有关文件和规定要求实施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及调整后工作落实情况,权责清单所涉当事人总体评价情况满意度98%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