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应急管理局加强企业节后复工的安全监管
为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区应急管理局精心安排,严把程序关,确保全区企业节后复工安全。
一是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紧迫感。我局高度重视,把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要求陆续复工复产的各类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盲目乐观、松懈麻痹思想,迅速进入紧张的工作状态,强化工作措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是严格程序,严把复工复产查验收关。积极开展节后企业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要求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管理人员在复工复产前必须到岗到位,提前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复工复产工作方案,明确复工复产工作计划、工作步骤、时间节点及自查自纠内容、防范措施和责任人员,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必须最终经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聘请本行业专家进行现场核查,核查问题整改完成后报属地镇(街道)、开发区批准后,报区应急管理局备案,方可复工恢复生产。
三是强力监管,力促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深入到容易发生事故的高危行业(领域),开展节后复工复产情况安全专项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未经隐患排查治理、未经安全验收、盲目复工复产等违法行为。同时,督促企业认真分析复工复产期间各种危险因素,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加强演练。按照企业安全复工复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对有法不依、验收不严走过场,甚至弄虚作假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依法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