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东营最美职工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系列***精神,充分展示我市广大职工在经济文化建设中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和伟大品格,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广大职工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决定,在“五一”节前在全市开展“东营最美职工”评选活动,集中宣传一批信念坚定、爱岗敬业、诚信友善、甘于奉献、勇于创新的典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东营最美职工”评选活动
二、主办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
三、活动时间
2017年2月20日-4月20日
四、活动形式
(一)通过东营广播电视台发布评选“东营最美职工”公告。
(二)采取组织推荐、单位推荐、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征集“东营最美职工”候选人。
(三)在层层推荐的基础上,评审委员会确定10名“东营最美职工”人选,授予“东营最美职工”称号,同时授予“东营市五一劳动奖章”。
(四)在全市庆五一专场文艺晚会上向“东营最美职工”获得者进行颁奖。
(五)在东营日报、东营广播电视台等媒体集中宣传“东营最美职工”先进事迹。
五、候选人基本条件
“东营最美职工”的评选,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候选人必须是基层单位中层人员以下生产、工作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各行各业各条战线所有一线职工均可参选。
(一)对党忠诚,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二)立足岗位、争创一流,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坚守、无私奉献、艰苦奋斗、事迹感人;
(三)刻苦钻研、锐意创新,争做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职工,在本区域、本系统(行业)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六、工作要求
(一)以各县区总工会和市产业(系统)工会为单位,按照推荐人选基本条件广泛征集典型人物和事迹,按通知要求报市总工会组宣部。各县区推荐人选由各县区委宣传部和总工会联合推荐。
(二)各推荐单位需认真填写推荐表,并形成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报送相关视频资料、《东营“最美职工”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候选人事迹材料1份(个人需提供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奖项证书复印件)、个人工作照和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各1张。
材料需报送书面和电子版,书面材料报市总工会组宣部(市府大楼1403房间),电子材料及相关视频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dyghzxb@126.com;联系电话:8382456。
(三)请各推荐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报送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3日,过期不再受理报名。
(四)各推荐单位确定“东营最美职工”候选人后,应组织或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先期宣传,各县区委宣传部、总工会要以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为契机,结合“东营最美职工”评选活动,大力宣传各行各业工人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
***:1、“东营最美职工”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2、“东营最美职工”候选人推荐表
中共东营市委宣传部 东营市总工会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