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骏不守信用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3月04日发表
办件详情
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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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兰骏不守信用 | ||
内容 | 高青兰骏公司不讲诚信、欺压职工百姓百姓 留言内容: 1、银岭34号、32号是兰骏公司刘天林自行施工的楼房。开始与我们签订了明确的购房合同,有明确的价格。一座楼历时2年才交付,期间随便挪用购房户资金,大量偷税,造成工期无法完成,给我们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带来较多不便。 2、交房半年后,违反合同法,不承认合同,又向各购房户每平方再收取215元。厚颜无耻的与法院串通,将部分购房户起诉,真是欺人太甚。 | ||
*** | 无*** | ||
办件分类 | |||
办件编号 | GQ000****4292 | 提交时间 | 2012-02-14 09:47:17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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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答复内容 | 你所提到的问题具体情况我们不了解,无法做出准确判断,建议保留证据,走司法途径。 | ||
答复机构 | 高青县县府办 | 答复时间 | 2012-02-14 11:00 |
附 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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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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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2 03:33:3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