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顺利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线下文字数据审核工作
按照省普查办的工作部署,我市的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正式进入数据集中审核阶段。从2月29日开始,我市普查办从各县区普查办抽调专业人员开展文物线下文字数据审核工作。
根据工作安排,我们将普查办成员集中分成三个小组,实行坐班制,针对前期上传平台的数据进行再次核对,从审核结果看,三县两区的普查数据基本情况较好,大部分都符合国家发布的普查数据的质量评定标准,但也存在一些常见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上传照片不符合登录规范,如有的文物名称与显示的照片内容不对应,有的照片上传数量不够且默认的不是正视图;二是具体年代填写不全,如清同治十一年郭子俊刻石印章的具体年代应填写清同治十一年(1872),不应只填清同治十一年或1872年;三是藏品性质认定问题,比如类似宋白釉瓷片,建议将藏品性质改为资料等等。
下一步,各县区普查办将认真对照此次线下数据审核出现的问题登录网上平台进行再次修改,确保上传平台的数据质量,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本阶段的普查任务,顺利推进我市的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的普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