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二季度全市环境状况新闻发布会召开
7月31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外宣部副主任孙建斌主持,市环保局副局长张炎炜就2015年第二季度全市环境状况介绍如下。
一、第二季度全市水环境质量情况
第二季度,全市9条省控河流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为40mg/L、氨氮平均浓度为1.28 mg/L,除支脉河氨氮浓度超标外,全部达到地表水五类水质标准。市控河流断面COD平均浓度33.5mg/L,氨氮平均浓度1.9mg/L,分别改善33%、75%。中心城的五干排、广蒲河、东营河、广利河等河流全部达到地表水五类水质标准。
二、第二季度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情况
(一)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15年第二季度我市城区空气质量状况同比改善幅度明显: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49μg/m3,同比改善19.7%;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32μg/m3,同比改善17.9%;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127μg/m3,同比改善13%;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63μg/m3,同比改善3.1%;“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70天,同比增加27天。
(二)各县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1、二氧化硫(SO2)
二氧化硫浓度最好的县区是河口区,为40μg/m3,最差的是广饶县,为106μg/m3;同比改善幅度最大的是东营区,为19.12%;同比恶化幅度最大的是垦利县,为25.71%。
(二氧化硫浓度均值)
(二氧化硫改善幅度)
2、二氧化氮(NO2)
二氧化氮浓度最好的县区是河口区,为28μg/m3,最差的是广饶县,为45μg/m3;同比改善幅度最大的是广饶县,为19.***%;同比恶化幅度最大的是利津县,为43.33%。
(二氧化氮浓度均值)
(二氧化氮改善幅度)
3、可吸入颗粒物(PM10)
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最好的县区是河口区,为112μg/m3,最差的是广饶县,为190μg/m3;同比改善幅度最大的是广饶县,为20.83%;同比恶化幅度最大的是河口区,为1.82%。
(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均值)
(可吸入颗粒物改善幅度)
4、细颗粒物(PM2.5)
细颗粒物浓度最好的县区是河口区,为59μg/m3,最差的是广饶县,为83μg/m3。(去年同期未开展细颗粒物监测)
(细颗粒物浓度均值)
三、第二季度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情况
根据《东营市环境空气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和市环保局发布的各县区(开发区)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2015年第二季度市级财政向各县区发放生态补偿资金86.8万元,其中垦利县、利津县分别向市缴纳生态补偿资金7万元、4.9万元。
注:2014年各市控自动站无PM2.5监测,故改善得分按照PM10占60%计算。
四、第二季度环境违法典型案件查处情况
(一)2015年5月18日,山东金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现场检查人员对外排烟气进行人工监测发现外排废气超标,市环保局依法对该公司进行了立案查处。2015年6月17日,在复查时发现,山东金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外排废气依然超标。我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山东金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实施了计日连续处罚,罚款260万元。
(二)2015年3月17日晚,广饶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夜查时发现,山东东方华龙工贸集团有限公司私设暗管将分馏塔清洗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开发区市政管网。经检测,废水中COD浓度高达29400毫克/升,氨氮浓度高达575毫克/升,分别超标294倍、38.3倍。广饶县环保局责令企业对偷排暗管进行彻底拆除,依法处罚10万元。并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处以行政拘留。
(三)2015年4月4日,河口环保分局执法人员在对东营力大王农畜产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厂区污水处理设施西墙外存有湿污泥,是通过三根白色PVC管从污水处理系统排到西墙外无防渗措施的沟内,对西院墙外和北院墙外的沟渠造成了污染;该单位北院墙外无防渗措施的坑塘内存有的废水和污泥,经监测:COD为3245mg/L,氨氮为1559mg/L。河口环保分局依法对该公司进行了立案查处,对企业处罚款10万元人民币;并依法移交公安,对相关负责人实施了拘留。
(四)2015年4月15日,垦利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胜坨镇昊隆路以南、昊隆化工东侧100米处有一个蒸洗罐项目,利用水泵将蒸洗罐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排入了该项目南侧的水塘中。经垦利县环境监测站监测严重超标,垦利县环保局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对责任人实施了拘留,并罚款3万元。
(五)2015 年 4 月 16日,利津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康宝生化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公司外排污水严重超标,利津县环保局已责令该企业对污水超标排放设施停产治理,并处罚款4万元。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水气污染整治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协调推进,加大资金投入,下决心解决水气污染问题。同时,建立健全跨区域、流域部门的议事协调机制,实现地区协调、部门联动,定期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督促各有关区域、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共同做好水气污染治理的相关工作。
(二)强化考核问责。按照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对水气污染整治工作进行严格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不能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按照责任追究办法实施问责;对问题突出的,实施挂牌督办、行政约谈、区域限批等措施;对不能按期实现河流水质达标的,实行环保考核“一票否决”,对负责人采取相关组织措施。
(三)强化环境监管。一是强化源头控制。严禁建设无污染物总量排放指标、污染严重的项目,严格落实环评制度。二是强化项目化管理。坚持以项目化管理推进减排工程建设,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今年的工程建设任务。同时,抓紧谋划明年乃至今后几年的治理工程。三是强化监管执法。建立完善网格化环保监管制度,进一步加强基层环境监察队伍和能力建设,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四)加强社会监督。督促排污企业全面依法公开环境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发动广大群众开展“环保随手拍”活动,通过有奖举报、聘请义务监督员、办理举报投诉等措施,鼓励举报非法排污行为。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公开曝光违法行为,展示地方政府加强环保治理的信心和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