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扎实推行环保重点企业驻厂监管
为切实增强重点排污单位的环保监管力量,提升环境监管执法能力,推动监管执法全覆盖,市生态环境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开展24小时驻厂监察工作,严防严控企业违法排污、超标、超总量排污,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提高全区空气环境质量。
根据驻厂监管工作要求,制定重点企业驻厂监管的实施方案,夯实责任、分解任务,落实具体责任人员,落实责任要细化到重点企业。
在监管人员驻厂后,立即对照环评及时熟悉、掌握企业的生产工艺和产污节点,主要对企业贯彻落实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环评审批、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等情况进行监管,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批建不符”以及闲置或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和超标排放污染物或以逃避监管的方式利用暗管、渗井、渗坑等形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行为,并对企业所产生的水、气、声、渣、噪等进行全面监管。同时,驻厂监管期间监管人员每天必须确保对所监管的企业进行不少于两次现场检查,每次现场检查时必须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和照相、***等影像资料,作为驻厂监管期间的证明性监管材料并予保存。
驻厂监管期间,监管人员每天实行监管工作报告制度,将每天监管情况及时向局里直接领导或主要领导进行报告。对检查时发现企业存在环境问题的及时予以纠正并指导企业落实整改,对发现企业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要做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上报、涉及环境违法犯罪的行为要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