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区印发关于做好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
近日,淄博高新区印发《关于做好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区贯彻落实***、***和省委、省政府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要求(中发〔2018〕34号,鲁发〔2019〕2号、鲁政办发〔2019〕2号),全面推进高新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一是预算编制环节突出绩效导向。要求项目资金下达与绩效目标同步批复。从绩效目标的设立、审核、批复、监控、评价等方面构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机制,加快实现本级政策和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加快设立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财政部门要严格绩效目标审核,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安排预算。
二是预算执行环节加强绩效监控。明确预算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加强预算执行进度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管理问效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分析原因并及时纠正。
三是决算环节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加快实现政策和项目绩效自评全覆盖,如实反映绩效目标实现结果,对绩效目标未达成或目标制定明显不合理的,要作出说明并提出改进措施。各部门、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和项目管理实际情况,每年选择部分重点项目开展部门、单位重点绩效评价。财政部门每年按照“资金量较大、代表性较强、社会关注度高”的原则选择部分重点项目开展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四是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制度和绩效问题整改责任制,形成反馈、整改、提升绩效的良性循环。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按照奖优罚劣的原则,对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政策和项目要督促改进,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收回,并按照有关规定统筹用于亟需支持的领域。建立绩效责任追究机制,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五是加强工作保障。各园区、办事处和各部门、单位要按照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要求,负责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具体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办法,并对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绩效结果负责。要结合自身业务特点,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完善内控制度,明确部门内部绩效目标设置、监控、评价和审核的责任分工,加强部门财务与业务工作紧密衔接,推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淄博高新区财政局 王铸 何舒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