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公证便民服务进家庭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继承权公证逐年增加,约占各类公证总数的35%。今年截至目前,共办理继承公证385件。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是自然人的一项重要权利,不能被任何他人、组织或机构随意剥夺。因此,公证机构在办理继承权公证时,审核非常严格;按法律规定,经核实继承人数确定后,所有健在的继承人协商好遗产如何分配,一起到公证机构办理继承权公证。
针对继承权公证中,不便亲自来公证处的老弱病残继承人,县司法局克服人手少、工作量大的实际,本着便民、利民原则,安排公证员***服务,保护每一位弱者的合法权益。
在学习践行“三严三实”活动当下,县司法局更加注重各项便民措施的落实,努力提升服务质量,通过打造“一站式”服务窗口、开辟老弱病残“绿色通道”、开展***服务、减免公证费、预约服务等一系列举措,为群众提供更加快捷、高效、优质、惠民的法律服务,深受群众赞誉,提升了群众满意度。(县公证处:司丽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