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高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企业:
根据淄博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1年淄博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工作的重要意义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是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工作的重要环节,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遴选科技型中小入库企业,作为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制定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开展精准帮扶服务的的主要对象,是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整体工作的基础性工作,也是企业申请省市科技成果转化贷款、享受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参加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创新竞技行动、进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必要条件,符合条件的企业要积极参加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
二、评价工作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登录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fuwu.most.gov.cn/)注册单位用户(法人)账号、选择办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自主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取得2021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的企业可通过信息服务平台查询入库登记编号。
三、相关工作进度安排
1.高新区科技局作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工作机构,及时对企业提交的信息进行形式审查。
2.省科技厅、市科技局对各评价工作机构审查通过的企业进行审核,原则上每月公示一批,每批次受理截止时间为每月20日。
3.结合工作需要,请各企业尽量于3月底前完成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评价工作,以免影响后续相关扶持政策的享受。本年度企业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的受理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20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科工信局高新科 崔晓锦,3585243
***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流程.pptx
科技工业与信息化局 责任编辑:崔晓锦 审核人:徐廷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