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安委会部署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
为切实做好全县春季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排查治理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日前,县安委会下发《关于印发全县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全县范围内部署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县各镇办、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本次检查采取条块结合的办法进行,从2017年4月7日起至5月31日结束,按照属地和行业主管的原则,采取企业自查自纠,镇办和行业主管部门全面检查,县安委会派出督查组进行督查的方法,分自查自纠、检查整改、督查总结三个步骤实施。
《通知》要求,各镇(街道)、园区管委会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组织辖区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同时组织力量开展辖区安全生产大检查。要进一步加强“打非治违”力度,彻底排查辖区内企业、村居内的违法建筑施工、违法租赁经营、违法经营燃油、液化气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建设、储存行为,做到不漏一企、一村,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发挥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聘请专家对辖区重点行业和领域、重点单位和场所以及重点环节进行重点排查。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发现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及时上传上报,及时查处。县直有关部门组织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旅游、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油气燃气、电力、学校等行业领域。
《通知》要求,各镇办、各有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迅速组织开展本地本行业领域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亲自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亲自带队,深入一线,开展检查督查。大检查活动与“大快严”集中行动相结合,集中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专项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下达执法文书,责令限期整改,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负责***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