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先锋单位岗个人拟表彰对象公示
根据《中共高青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先锋引领“三个争创”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高办发〔2016〕32号)要求,结合市委第二批“时代先锋”创建工作,县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县各级开展了“爱岗敬业先锋”“为民富民先锋”“创新创业先锋”单位、岗、个人评选活动,通过逐级遴选、征求意见,确定出第二批“三个先锋”单位、岗、个人共36个拟表彰对象。现公示如下:
“三个先锋”单位拟表彰对象(9个):
高青县纪委机关党支部
高青县花沟镇党委
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
高青县地税局党组
高青县信访局党支部
高青县高城镇孟家村党支部
高青县木李镇茹家窑村党支部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党支部
高青县双语学校党支部
“三个先锋”岗拟表彰对象(9个):
高青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技术中心
高青县医疗保险处
高青县第一中学高三级部
高青县政务服务中心业务科
高青县财政局国库科
高青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城监管所
高青县公证处
高青县环境监察大队
高青县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
“三个先锋”个人拟表彰对象(18个,按姓氏笔画为序):
万 欣 高青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
王晓妍 高青县粮食局办公室副主任、质监中心主任
田丙申 高青县丙申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理事长
许 玲 山东扳倒井股份有限公司微生物中心主任、品质部部长
杨成坤 高青县妇联副主席
李 坤 共青团高青县委副书记
李小勇 淄博渤海活塞有限责任公司党总支书记、副总经理
李雪梅 淄博市中心医院高青院区儿科主任
何 进 高青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国资委办公室副主任
辛 亭 高青经济开发区(常家镇)颜家村委会主任、
淄博宝弘牧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 琳 高青县中心路小学教务处主任
陈 正 淄博玉蝴蝶汽车用品有限公司总经理
国丽娜 高青县人民法院监察室副主任
高 峰 高青县田镇街道民主街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高 琰 高青县公安局木李派出所科员
曹元芳 高青县唐坊镇仉家村党支部书记
韩 坤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办公室主任
董 娟 淄博市妇幼保健院高青院区儿科护士长
如对以上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于2日内(6月28日—6月29日)向县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电话:6967004 6967086 邮箱:gqzzbzzk@163.com
中共高青县委“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