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高城司法所组织开展第三季度人民调解培训
近日,高城镇举办第三季度专职人民调解员培训班,高城镇各村专职人民调解员50余人参加培训。高城司法所所长董延岭引用实际案例,向调解员普及调解相关的法律知识,交流调解技巧,并且发放由司法所主编的调解工作手册。此次培训,使人民调解员对人民调解工作的业务和技能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和掌握,增强了他们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
为全面提高全镇人民调解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近年来,高城司法所不断加大人民调解员培训力度,切实把调解培训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常抓不懈。
建立人民调解员岗位培训制度。新选聘的人民调解员,必须经过岗位培训,主要任务是帮助新选聘的人民调解员学习、掌握人民调解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了解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和方法,初步具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业务素质。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员季度、年度培训。对在岗人民调解员进行知识更新和技能强化培训,主要任务是帮助人民调解员及时了解有关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法规、新政策,把握人民调解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交流人民调解工作的新经验、新做法,强化调解方法和技能训练,不断适应人民调解工作发展的需要。从实际出发,采取以会代训、研讨交流、现场观摩等各种形式开展培训。
高城镇有44名专职人民调解员,通过不断培训,调解员的素质显著提高,调解成功率逐月提高,在司法所的指导下,这支队伍将逐渐地成长为一支熟悉人民调解制度、较系统地掌握与调解民间纠纷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熟练并灵活运用人民调解程序与方法,及时、优质、规范地调解民间纠纷的人民调解员队伍。(通讯员:赵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