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开展重金属污染企业专项整治
日前,记者从县环保局获悉,为切实加强我县重金属污染企业的环境监管,消除环境隐患,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确保环境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我县自5月1日起在全县集中开展重金属污染企业专项整治行动。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行业为: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铜冶炼、铅锌冶炼等),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和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等),铅蓄电池制造业,皮革及其制品业(皮革鞣制加工等),金属制品业(电镀等)。为确保此次行动真正取得实效,县政府成立了县重金属环境安全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镇、各部门结合各自实际,制订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强化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要求,做到“责任到位、排查到位、整改到位”。
按照要求,5月1日至10日为调查摸底阶段,各镇政府、有关部门在前期企业自查和清查的基础上继续摸排本辖区内的所有重金属污染企业;5月11日至7月20日为整改落实阶段,对摸底自查阶段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对违法排污的重金属企业依法进行查处。所有重金属污染企业补办环境影响后评价,安装污染物在线自动监测设施,经全面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7月21日至30日为督查抽查阶段,在各重金属企业自查、整改落实的基础上,由县重金属环境安全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督查和抽查,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重金属污染企业报请县政府关闭,对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和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停产整顿。 (张运波 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