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检察院荣获全省检察机关集体一等功
在9月20日-22日召开的山东省第十五次检察工作会议上,区检察院被授予全省检察机关“集体一等功”荣誉称号,成为本次会议上我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基层检察院。10月19日下午,市检察院检察长马爱国、副检察长靳承家,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毕荣青,区委副书记、区长宋振波等领导前往祝贺。
近年来,区检察院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建设,积极开展反贪污贿赂、“严打”、法律监督三项重点工作,办案水平和效率不断提高,为服务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区检察院先后荣获省级以上各类荣誉20多次,国家级荣誉9次,涌现出了全国文明接待室、全国优秀侦察员、山东省平安卫士先进个人等一批在全省叫得响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座谈会上,马爱国对区检察院获得的荣誉表示祝贺和感谢,他指出,临淄区检察院获得这样的荣誉得益于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得益于有一个好的班子、一支好的队伍,一个好的传统,这不仅仅是临淄区的骄傲,更是全市检察机关的骄傲,他希望广大干警能够再接再厉,公正执法,不断夯实检察工作的基础。
毕荣青说,区检察院获得这样的荣誉为区委、区政府增了光、为临淄人民添了彩,这是广大干警长期努力的结果,对此向你们表示祝贺。她指出,区检察院紧紧围绕本职工作,充分履职,办案效率和水平不断提高,有效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在我区企业众多、检察工作难度大的情况下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作用。与此同时,区检察院不断强化内部建设,抓班子,带队伍,建成了一支高素质的检察队伍,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她希望区检察院能站在这个新起点上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检察机关的作用,创新工作方法,以更加务实的作风使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宋振波主持座谈会并为区检察院颁发了奖金。
区委副书记、齐鲁化工区党工委副书记巩曰锋,区委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王义朴,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董红光,副区长张召才参加活动。
区检察院检察长韩敏做了情况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