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继续加大城乡困难群众救助力度
今年以来,区民政局结合年初确定的民政工作目标,以“有访必复,有难必帮,有忧必分,有灾必救”的工作承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创建“亲情民政·幸福张店”服务品牌活动,充分发挥民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调节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的职能,着力做好城市、农村困难群众和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工作,及时发放抚恤、优待等定期定量生活补助,切实维护了民政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认真做好城乡低保审核、审批工作。共审批城乡低保对象388人、注销671人。目前,全区共有城市低保3268户***58人,农村低保1452户3082人,发放城市低保金1028.94万元,农村低保金417.15万元。今年农村低保补助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1700元提高到2300元,城市低保拟提高到每人每月360元,大病救助申请最高标准拟提高到10000元。开展城乡困难群众专项救助工作。截止目前大病救助260人,救助金额支出108万元。开展“爱心复明”项目救助患白内障患者12人。筹措资金84万元为56名尿毒症患者实施“爱心血透”救助活动,每人每年救助100次血透,人均1.5万元。救助低保家庭新录取本科大学生35人,按照每人4000元的标准发放救助金14万元。严格落实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采取入户调查方法,将所掌握的23位孤儿的具体情况进行汇总、登记造册、建立数据库。按照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每人每月600元共需16.56万元,每名孤儿年均7200元,目前已全部发放到位。
开展张店区公共文化服务满意度问卷调查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