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发出倡议禁放限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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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8日发表
为保障国家、集体财产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有效防止噪声和大气污染,维护社会秩序,2017年12月31日,桓台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发出倡议书,倡议广大市民做禁放限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监督者和宣传者。
倡议指出,禁放限放烟花爆竹人人有责,人人都是监督员,要敢于向周围违反禁放限放规定的行为说不。全县禁放烟花爆竹范围除特定区域外,城区范围内东至铁西路、西至唐华路、南至寿济路、北至王徐路,含上述四至道路实行全域全时段全面禁放,城区禁放范围内不再设烟花爆竹销售点。倡导春节、婚庆、殡仪等活动使用电子烟花爆竹,表达祝愿、寄托哀思,减少环境污染。禁放范围以外各镇提倡限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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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3 09:24:4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