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公共文化服务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民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学习******系列***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以实现公共文化服务管理规范、质量良好、公众满意为目标,着力推进我区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标准化、规范化。形成运转顺畅、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整体提升我区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服务能力和服务效益。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统筹安排。充分发挥政府在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上的主导作用,全民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为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对应该公开的事项,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
2、注重考核,强化评估。健全公共文化服务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标评估体系,完善公共文化服务政务公开目标考核,建立社会第三方评价机制和群众评价反馈机制,将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实施效果的重要指标。
3、适应基层,标准引领。积极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及时、准确公开影响群众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以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为试点目标,探索建立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并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调整和更新,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标准化有机融合。
二、工作内容、公开目录和工作方式
(一)工作内容
1、公开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设置、管理权限、主要职责、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2、公开已经发布的公共文化服务相关行政法规、规章;
3、公开关于公共文化服务的发展规划、财务预决算、专项经费使用、重大基本建设项目及其招标投标等实施情况;
4、公开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及其法律、政策依据,办理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以及具体办理程序;
5、公开办事指南、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纪律,为民办实事项目及执行落实情况;
6、公开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在政务网站设置留言板;
7、公开对公共文化服务选拔人员录用、考核奖惩、机构改革以及职工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
8、公开对公共文化服务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
9、应当公开的公共文化服务政务信息及其他事项。
(二)公共文化服务亮点工作目录
1、场馆设施。整合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文化设施240多家文化机构近1500间室内功能室,向群众开放,并探索实现网络预约服务功能。
2、文化活动。将实时更新演出、培训、辅导、讲座、展览、赛事、读书等精彩文化活动,探索搭配网上排序系统。公众参加室内活动只需通过网络预约,活动当天直接到现场依据系统排序凭证入场参加即可。
3、文艺培训。整合张店地区民间文艺团体、志愿者团队、文艺培训机构、文艺人才,并实现群众接受培训、辅导的“专家预约”功能。
4、文化惠民。围绕淄博市、张店区“文化惠民、服务群众”各项工作实事,进行文件发布、实事解读、信息传播、公众参与、数据开放等政务公开,搭建平台,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全程公开。
5、文化消费。探索文化消费新模式,拓展文化消费新业态,全面开展张店区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运用政府财政投入,使参加公共文化活动和参与文化消费的居民获得奖励,享受补贴实惠,提高文化服务水平,最终达到培育居民文化消费习惯、促进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的目的。
6、老年大学。2017年3月,张店区文化馆老年大学被国家文化部正式确定为全国文化系统老年大学标准化建设试点单位。按照“服务大局、面向基层、突出特色”的办学原则,提升教学设施,扩大 师资队伍,丰富课程内容,最大限度的满足辖区老年学员的精神文化需求。在规范建设张店区文化馆老年大学总校的基础上,在全区范围内初步建立起以张店区文化馆老年大学为总校、以各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老年大学为分校,以各村(社区)文化大院(文化中心)为基层教学点的三级管理服务体系。
7、总分馆制。张店区公共图书馆一体化(总分馆)服务体系项目,整合全区图书资源,以让居民真正就近、便捷、充分地享受公共图书服务。具体为以区少儿图书馆为总馆,以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图书馆及学校图书室为分馆,以村(社区)农家书屋(图书室)为服务点的总分馆发展模式,形成地区图书馆网群,构建高效便民的图书馆服务体系,提升农家书屋为民服务的水平,为广大张店区读者带来便利。
8、社会资源。为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通过不断整合、开发社会资源,提高文化发展的社会化程度。整合校城资源,实现城市文化资源与高校人才资源优势互补。整合企业资源,鼓励、引导企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整合名人资源,借助各类专家名人,充分发挥其资源优势,组建文化发展专家服务团和文化发展指导艺术委员会,为文化发展给政府献计献策。
(三)工作方式
1、实行公共文化服务政务公开的内容,主要通过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板块和广播、电视、微信平台等新闻媒体对社会公开。对系统内主要通过会议、文件等形式进行公开。
2、印制办事须知、办事指南等,设置公示板,对外公示部门职责权限、办事依据、办事时限、办事程序及监督投诉处理办法。
3、公共文化服务的各科室、单位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摆放有姓名、职务、职责的桌牌。
4、实行首问负责制。最先受理请求事项、咨询、投诉的部门或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要求负责处理解决相关问题,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扯皮、拒绝、搪塞或拖延处理时间。
5、设立群众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在张店区政务公开网站上设置监督举报留言板,确定专人负责管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的收集、登记、交办、反馈、归档等工作。
6、实行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公示制度。制度性、政策性的内容实行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做到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做到逐段公开。
7、设立领导接待日,公布领导值班电话,开通与群众、社会的对话渠道,加强与人民群众的对话交流。
8、每半年召开1次征求意见和建议座谈会,听取各单位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三、组织领导
为做好公共文化服务政务公开工作,成立公共文化服务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我区公共文化服务政务公开工作,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进行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和解决办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政务公开情况,保证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实施步骤
结合实际,公共文化服务政务公开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准备阶段
1.认真传达《山东省关于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划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张店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相关文件精神。
2、公共文化服务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各项公开制度。做到“机构、人员、场所、经费、设备”五个到位,研究确定应公开的事项和内容,使公共文化服务政务公开的制度具有可操作性。
3、制定《张店区公共文化服务政务公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4、组织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政务公开工作民意调查。通过问卷调查、网络调查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对此项工作的意见,使各项制度更加贴近群众需求。
5、组织召开公共文化服务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推进会。
(二)全面实施阶段
1、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的实施工作,完成公共文化服务政务公开公示内容上墙、上网等项工作,逐步落实本方案内容,争取在较短时间内取得阶段性成果。
2、总结试点经验,迎接评估验收工作。
(三)规范完善阶段
1、完善各项制度来方便于民,服务于民,让人民群众参与政务监督。
2、根据制度的实施情况和内部自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对制度进行修改、调整和深化,使之更加完善,逐步实现公共文化服务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
3、认真整理、汇总有关材料,健全公共文化服务政务公开工作档案,使公共文化服务政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常规化轨道。
五、保障措施
1、加强公共文化服务政务公开的信息管理。对公开信息实行目录管理和备案制度。按照区政府统一制定的表格进行分类填写、备案。
2、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网站建设,及时公开、更新相关信息,拓展公共文化服务政务公开内容,完善网上服务功能,做好网络技术维护。
3、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将公共文化服务政务公开试点工作列入专项工作经费,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4、认真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通过设立举报电话、政务监督信箱等渠道,认真收集群众意见,鼓励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建议要积极采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加以解决,暂时无法解决的,要做好说服解释工作;对群众举报的问题应及时调查处理。
5、严格落实公共文化服务政务公开责任制。根据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要求,分解落实责任,做到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公共文化服务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6、建立公共文化服务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监督作用,对应公开而没公开的,经查实要限时公开,对应公开而拒不公开的要坚决进行查处纠正,对应当公开而不公开,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违反政务公开制度的投诉,对在政务公开中弄虚作假、打击报复、侵犯干部群众民主权利等违纪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张店区文化出版局
2017年1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