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局积极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秩序
一是加大设施农用地项目申报等政策的宣传力度。深入领会设施农用地文件精神,加大宣传力度,有针对性地进行申报农业项目、依法用地的法律法规宣传,提供申报指导,严格审批要求。二是建立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台账。对辖区内设施农业用地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实地核实用地面积,并随时在土地利用现状图、规划图上予以对照、标注,形成管理台帐,为加强监管奠定基础。三是严格设施农用地的审核程序。实行设施农用地联合预审制,对设施用地的合理性、合规性及用地协议、落实补充耕地情况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经充分核实后,不予批复;对符合规定要求的,报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四是强化农用地执法检查。充分发挥基层国土所在设施农用地监管中的重要作用,加大巡查频次和力度,对设施农用地建设范围、进度、开竣工时限和适时用地状况等进行全程监管,不给设施农用地非法改变用途留下可乘之机。在开展卫片执法检查行动中,对设施农用地的利用状况进行合法性和合规性审查,凡不符合规定的,列为违法用地予以重点查处。 |
信息编发:县府办信息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