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局三举措成功创建山东省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
一是平台建设。投资150万元,建立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1处,在8处镇驻地和主要特色品牌基地、都市农业园区、重点龙头企业和农资经营店建立53个追溯监管基点,对县域内农业化学投入品经营使用、农产品生产管理、检验检测等实行网络监管、查询和信息化管理。二是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农业执法队伍,在县农业执法大队的基础上,镇街成立了3-5人的农业执法中队,每个行政村设立了1名村级农产品质量监管员,逐步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建成县、镇、村三级执法监管网络。完善检验检测体系,建立平阴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在各镇(街)建立农产品检测室,在重点基地、园区建立自检室,建成县、镇、基地三级检测网络。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工作机制。三是强化监管。县政府出台了《平阴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明确了生产者主体责任、地方人民政府属地管理责任、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制定了责任追究制度;县政府与各镇签订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纳入全县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制定了“平阴县农药管理办法”,推行农药“五制”(准入制、年审制、实名登记制、处方制、委托执法制)管理,严把农药生产、销售关口;加大对“三品一标”认证、监管力度,积极推行标准化生产;制定了《平阴县农产品质量检测计划》,以农药残留检测为突破口和总抓手,以基地农产品和认证产品为重点,积极开展例行监测,每年配合上级部门完成7次例行检测和专项抽检,县农业部门每2个月抽检1次,督促检测基点认真落实自检任务,共发布检测通报5期。去年以来,累计完成农残抽检1.8万个,合格率达99%以上,有效保障了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 |
信息编发:县府办信息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