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落实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制度改革(图)
为进一步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紧扣打造最优行政审批服务环境这一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行动方案》和《山东省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主动转变审批服务方式,优化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投资立项工作流程,将房地产建设开发项目立项由核准改为备案,对审批流程进行了再精简、再压缩,切实实现了审批流程再造和审批服务质效提升。
一是精简申报材料,实现“环节”瘦身。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实施备案管理后,前期所需规划选址意见、用地预审意见、资金到位证明和项目申请报告等前置材料均无需再提供,为企业节约了数个月的材料准备时间和数万元的材料编制成本,提升了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是实施全程网办,实现“零跑腿”和“不见面”审批。房地产建设开发项目立项改为备案后,开发企业仅需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通过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提交,全面实施全程网办,实现了“零跑腿”和“不见面”审批。
三是畅通咨询渠道,提升服务效率。通过政务服务网站、办公咨询电话、窗口服务指南等多种途径,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简洁明了、清晰透彻的政务服务政策咨询,力争用最短时间、最快速度、最好服务,实现审批提速、服务提质、工作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