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确保权力规范运行
为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县行政审批局制定出台《关于印发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试行)等文件的通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实到行政审批体制改革的每个环节,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着力打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行政审批法治环境。
一是坚持执法公示,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制定出台《商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试行)》,事前公开执法主体资格清单、权责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执法人员资格清单等;事中公开执法信息,包括办理场所信息、服务窗口信息、办事指南、示范文本、执法流程图、救济渠道等信息;事后公开执法决定信息,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各业务科室自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实时接受行政相对人的监督。
二是坚持全过程记录,实现行政执法可追溯管理。制定出台《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按照“合法、全面、客观、及时、可追溯”的原则,通过文字记录、音像记录等方式,依托执法文书、执法设备、执法平台等载体,对行政执法过程中执法程序启动、勘验、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环节的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实时留痕。
三是重大执法决定严格法制审核,确保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制定出台《商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办法指出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是作出决定前的必经程序,未经审核的,不得作出执法决定;办法明确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构、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审核要求。通过对重大执法决定进行合法性、合理性、规范性审核,有利于加强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监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
下一步,县行政审批局将进一步总结经验,改正不足,严格推进三项制度落地实施,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促进行政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