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立法征求意见会在我市召开
加强城乡规划管理 保障城乡规划实施
5月12日,由济南市人大组织的《济南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立法征求意见会在我市建设管理(规划)局召开,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牟陆阳及我市领导李玉新、王道忠、孟庆杰出席。
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保障城乡规划实施,对促进城乡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随着城市的发展,原有的规划条例已不适应现阶段的规划管理工作,此次的立法征求意见会正是为制定出更符合现阶段情况的城乡规划条例而召开的。会上,与会人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座谈,我市相关单位负责人根据工作的实际情况从规划的执行、实施、监督等不同角度发表了各自的看法,并提出了许多科学、可行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得到了济南市人大领导的肯定。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在城市建设中,不断提升发展思路,优化空间布局,凸显特色品味,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城市功能和集聚优势进一步增强,城乡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先后完成了经十东路章丘段、章丘大道、潘王路、东环路等60多条道路的新建改造,形成了“三纵六横”的发展框架。建成新城区、学校服务区、中心商贸区等重点片区,实施了百脉泉广场公园一体化、眼明泉公园等重点工程。有序推进了老城改造,双山、明一、塘子村等村居改造顺利实施。18个乡镇、110个村庄和10个农村社区的规划也先后完成,使新农村建设水平得到了不断提升。
(记者 徐艳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