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丘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监督工作计划
(2015年1月13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1、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情况的报告(5月);
2、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城乡公共交通建设与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5月);
3、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上年度财政决算(7月);
4、听取审议市法院、市检察院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7月);
5、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现代服务业发展情况的报告(9月);
6、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现代林业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9月);
7、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9月);
8、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十二五”规划实施及“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的报告(11月);
9、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工业经济运行情况的报告(11月);
10、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11月);
11、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11月)。
二、执法检查
1、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3月);
2、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3月);
3、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5月)。
三、专题询问
对市政府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专题询问(8月)。
四、质询
对2015年市政府审计报告中查出的有关问题进行质询(10月)。
五、专题调研
1、调研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6月);
2、调研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8月);
3、调研全市旅游综合改革工作情况(10月)。
六、集中视察
对市政府确定的2015年十大民生工程完成情况,组织省、济南市、章丘市三级人大代表进行集中视察(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