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第三届市长质量奖
近日,我市启动第三届市长质量奖,报名截止日期为6月30日。
章丘市市长质量奖是章丘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奖项,由章丘市政府和章丘市市长审定批准、表彰和奖励,授予质量管理绩效显著、质量水平领先、为章丘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组织和为质量振兴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章丘市市长质量奖设“章丘市市长质量奖(组织)”和“章丘市市长质量奖(个人)”2个奖项,其中,组织和个人奖每年均不超过5个,达不到奖励条件的奖项可以空缺。章丘市市长质量奖每年评选1次,有效期5年,满5年后可重新申报。凡在章丘注册并正常运行5年以上的企业以及从事质量相关工作10年以上的个人可申请市长质量奖。整个评选工作将严格按照“符合性审查、材料审核、现场审核、综合评价并审议候选名单、市质评委全体大会确定拟奖名单、社会公示、政府审定”的既定程序实施。评审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通过“市长质量奖”评选工作的开展,切实把质量管理贯穿到项目运作、企业生产和服务工作各个环节,全面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有效推动章丘市质量工作提层次、上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