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畜牧兽医局专项治理肉类及肉制品
中秋节、国庆节双节来临之际,根据***食安办和省政府办公厅分别下发的《关于开展肉类及肉制品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区畜牧兽医局重点针对肉类源头、运输屠宰、肉类流通等领域,开展饲料、养殖、收购贩运、屠宰等环节的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私屠乱宰和制售注水肉、病猪肉等违法行为,确保肉类食品安全。
充分认识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潍坊峡山生姜”事件、“滨州阳信假羊肉”事件,充分暴露了一些地方的部分领域存在监管不严,监管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充分认识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采取系统性整治措施,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全力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立即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集中力量,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品种进行地毯式、拉网式密集排查,广泛排查各类风险企业隐患,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隐患排查问责机制,各站(所)长对这次排查负总责,统筹安排好这次工作,严防排查走过场、走形式。
加强对肉类及肉制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严格开展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加强对饲养场(小区)的监督检查,重点查处非法使用禁用物质,滥用抗生素、出售病死畜禽、饲喂不合格饲料。
严厉重处违法犯罪行为。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为契机,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用足用好司法解释,确保对违法犯罪行为的责任追究到位。
(作者:区畜牧兽医局)信息来源:区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