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食药局协同市局开展医疗器械专项检查
为了推进医疗器械“规范实施年活动”和专项整治2017行动的深入开展,根据实施方案确定重点整治品种,8月1日,区食药局协同市局器械处,对济南市新开业明湖广场眼镜市场及药王楼保健品市场进行了专项检查。
在眼镜市场,重点检查隐形眼镜经营企业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经营的产品是否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是否超范围经营;产品购进渠道是否合法,是否建立进货查验制度,购销记录是否健全、真实和可追溯。共检查企业22家,对检查发现的1家企业涉嫌无证经营隐形眼镜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当场扣押隐形眼镜500片。
在药王楼保健品市场,重点对计生用具及外用贴敷类医疗器械等产品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未经备案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个别经营单位管理制度不健全、供货商资质索取不齐全、购进验收记录不规范等问题责令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同时要求市场主办方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加强对入驻业户的管理,确保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同时,对上药集团山东有限公司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