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党史明初心知使命百期系列报道(74)杀出一条血路
1978年10月10日,邓小平在会见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新闻代表团时,第一次明确使用“开放”一词。他说:现在,是我们向各国学习的时候了。10月22日,邓小平出访日本,在参观日产汽车公司时得知,日本与中国最先进的长春一汽的人均年产值比例是94:1。邓小平深受震动,感慨地说:“我懂得什么是现代化了。”
在1978年的5月2日到5月6日,***副***谷牧率中国政府经济代表团访问欧洲五国。代表团除了看到中西方在经济、科技等方面的差距,他们还了解到一个重要信息,欧洲这些国家都有强烈的愿望,希望同中国发展经贸关系。代表图回国后向中央作了详细汇报。叶剑英、李先念、聂荣臻等中央领导都表示,不能光议论了,必须加快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
1978年4月,习仲勋到广东主政。不久他去毗邻香港的宝安县考察,香港那边车水马龙,而宝安这边杂草丛生。在解决“偷渡外逃”问题上,习仲勋进一步了解到了内地和香港的发展差距。
1978年11月10日至12月15日,中央工作会议召开。在听了习仲勋的汇报后,邓小平明确指出,广东、福建实行特殊政策,利用华侨资金、技术,包括投资设厂,这样搞,不会变成资本主义。
1979年1月23日,广东省委、省革委会正式作出决定,将宝安县改为深圳市,珠海县改为珠海市。
广东省当时准备向中央提出在深圳、珠海、汕头设立对外加工贸易区,但选择一个什么样的名称呢?叫“出口加工区”?台湾也使用这样的名称。叫“自由贸易区”?害怕被人认为是搞资本主义。最后只好暂时定名为“贸易合作区”。1979年4月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上,习仲勋向邓小平汇报工作,邓小平讲特殊政策灵活措施,讲到一个“特”字,说陕甘宁边区就是特区,鼓励习仲勋大敢去干,就有了我们熟悉的“你们自己去搞,杀出一条血路来”这句话。
1979年7月20日,***、***下发文件,批准广东、福建两省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试办特区,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最初的文件叫“出口特区”,后来又正式定名为“经济特区”。在国内划出一块地方搞经济特区,这在中国历史上是第一次。对此,国内外都存在担忧。
1980年8月,叶剑英主持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会议决定,批准在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设立经济特区的建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完成立法程序。
大规模的特区建设在中国正式拉开了帷幕。
信息来源:爱历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