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城路街道办事处三项制度提升纠纷调处水平
一是健全限时办结制度。制定矛盾纠纷限时办结制度,规定司法所、综治办和社区居委会受理的力所能及的简易纠纷当场调解了结,一般纠纷5个工作日内调解了结,疑难纠纷10个工作日内调解了结,确保了矛盾纠纷在第一时间内得到调解控制,避免了因矛盾纠纷得不到及时调解而激化转化。
二是健全工作责任制度。按照“司法所、综治办专人包社区,居委会专职调解员包街巷,居民调解员包户”的三级模式建立矛盾纠纷防控网络,做到“三包”,即包调处、包***、包反馈,确保纠纷调解及时、有效、责任明晰。并规定居民调解员、居委会专职人员逐级每月向司法所报送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由司法所进行汇总,做出书面分析上报街道党工委,为街道有针对性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提供了信息情报。
三是健全培训制度。街道制定调解员培训制度,按照“懂法律、讲政策、知民情,会做群众工作”的要求,重点从调解的原则、方式、技巧、案件范围等方面进行培训,形成“培训-实践-汇报-再培训”的良性循环,不断提高调解水平和质量。
截至目前,该办已举办专题培训4次,培训人员50余人次,及时化解调处邻里纠纷,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4次,人民调解6起,处结率、满意率均达到100%。(泉城路街道办事处 赵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