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场监管局妥善处理两起二手车买卖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十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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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6日发表
1月22日、23日,区市场监管局党家市场监管所连续接到两起有关二手车交易的消费纠纷投诉:市民鲁先生花费11万元在某二手车店购买一辆二手车,付款后鲁先生发现车辆有维修痕迹,要求卖家退款。青海来山东工作的秦先生准备挑选一辆二手车,秦先生在交纳6000元试车押金,试车后决定不购买车辆并要求退还试车押金,二手车销售人员以秦先生未明确不购买车辆,并且《车辆转让协议书》为由,不予退还试车押金。在接到投诉后,该所执法人员及时到现场了解情况,并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调解,两家二手车经营者分别退还鲁先生9.5万元,退还秦先生押金,消费者对结果表示满意。党家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以处理消费投诉为契机,积极约谈二手车市场主办方,要求其规范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二手车交易市场安全稳定的消费环境。
撰稿人:张舒亮;审稿人:宋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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