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环保局五个坚持做好空气质量微观监测站选点工作
为推进落实市政府确定的2018年度18件民生实事之一“建设空气质量微型监测站”工作,按照《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空气质量微观监测站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济政办函〔2018〕2号)要求,市中区环保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开展空气质量微站建设工作。
一是坚持领导具体部署,严格把控。市中区环保局及时成立环境空气质量微观监测站点建设工作推进小组,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监测站站长为副组长,及时制定站点确定、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
二是坚持多部门联动,分工落实。空气质量微型监测站建设由市级出资,统一规划、统一招标、统一考核,第三方公司具体实施建设、管理和应用。市中区环保局提供点位安装的技术支持,各街道办事处、辖区内机关、企、事业等机构全力协作配合,区、街、村三级全力推进,确定全区微站布设点位的选择安装工作。
三是坚持严格按照微站选点的建设原则,同步监控。加强对扬尘污染问题突出的主要道路路段进行监控,既注重微观监测点位硬件设施建设,更注重运维管理机制、责任传导压实机制、多级监管联动机制等应用管理软件与机制的建设,务必发挥系统应有的效能。
四是坚持边建设、边应用。点位优选、设备安装、数据上传应用压茬进行,尽快投入应用。截止到4月底,我局监测站人员到全区17个办事处,现场查看并确定点位130个,经市环保局审核通过126个(包含敏感点55个,网格点71个)。目前均已按市局要求提前完成安装工作,安装完成率100%。
五是建立严格的考核机制,加强考核。下一步,将由市区两级共同对数据上传率、数据有效性进行考核。环保局对各中标第三方公司的运维质量、数据服务质量、工作配合情况等,进行日常考核。
撰稿人:王晓云 审核人:迟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