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建设委开展在建工程质量安全春季巡查
巡查工作由市、区(县)两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具体负责,其中市质安站成立5个检查组,负责对市区在建工程进行巡检,各区(县)质量安全分站负责所辖在建工程的巡检工作。各检查组利用1个月的时间对全市质量安全行为、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参建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行为及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实、项目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建设项目施工资料和管理、建筑材料进场验收及见证取样制度执行、工程建设执行强制性标准及实体质量控制、工程复工前安全生产检查、文明施工措施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落实以及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等情况,并对在建工程现浇板钢筋保护层厚度、混凝土(砂浆)强度、现浇板厚度及住宅工程的轴线、净高进行现场抽测。巡检工作结束后,市城乡建设委将对检查发现的在建工程违法违规行为,采取停工整改、通报批评、移送执法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等措施,对情节严重的,还将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给予暂停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外地企业清出我市建筑市场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