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梳理编制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云府办函〔2016〕93号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梳理编制
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6〕2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梳理编制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单位
(一)市政府工作部门:市发展改革局、市规划编制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计生局、市外事侨务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林业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旅游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32个部门。
(二)其他部门:市法制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人防办、市人才工作服务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市金融工作局、市代建中心、市打私办、市国家保密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粮食局、市编办、团市委、市供销合作联社、市档案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市公路局、市地方志办、市国家安全局、市残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贸促会、市科协、市红十字会、市总工会、市自来水公司等27个单位。
(三)垂直管理驻云浮有关单位: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云浮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云浮供电局、市气象局、云浮海事局、市邮政管理局、市烟草专卖局、中国电信云浮分公司、中国移动云浮分公司、中国联通云浮分公司、人民银行云浮市中心支行、市盐务局、人寿保险公司云浮分公司、广东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云浮分公司等16个单位。
二、工作步骤
(一)组织学习培训。组织市直有关单位及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有关人员到佛山市学习借鉴梳理编制公共服务事项工作、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经验,并组织举办梳理编制公共服务事项、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培训班。(7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二)组织梳理编制公共服务事项。受委托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部门下属机构、其他相关的公共企业事业单位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的梳理编制工作,由委托单位或者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督促。
1.梳理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各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权责清单、负面清单以及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等相关工作,对本部门以及相关企业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彻底梳理,形成本部门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1)并实行动态调整。要以创业创新需求为导向,明确有关政策支持、法律和信息咨询、知识产权保护、就业技能培训等综合服务事项;以公共服务公平、可及为目标,明确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扶贫脱贫等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8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市直有关单位)
2.编写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各部门要按照《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浮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府办〔2016〕15号)的要求,根据广东省公共服务事项标准,编制本部门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标准,形成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电子版)。办事指南要列明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表格、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责任追究、咨询方式、办公时间地址、乘车线路、状态查询等内容,并细化各个环节,为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9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市直有关单位)。受委托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部门下属机构、其他相关的公共企业事业单位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及办事指南的梳理、编制工作,由委托单位或者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督促。
(三)组织报送审查。
1.报送。各单位在8月15日前将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的纸质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二份和电子版一并报送;在9月15日前将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的纸质件(需加封装订、主管部门及主要负责人在封面签字盖章)一式二份和电子版一并报送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联系人:于柳健,电话:8837345,邮箱:xzfw2003@126.com)。
2.审查。对各单位梳理编制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进行审查,并提出详细具体审查意见,及时反馈部门修改完善。8月底前完成目录审查并公布,9月底前完成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审查并公布。(责任单位: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市直各有关单位)
(四)搭建系统。开发云浮市公共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并将管理系统登录密码配发各相关单位。(9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五)统一发布。各单位安排专人将审核确认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及办事指南录入云浮市公共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对已经录入的目录及办事指南进行复核、复查,修改完善后统一发布。(10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六)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应用。按照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要求,推动市级事项标准在实体办事大厅综合服务窗口、网上办事大厅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应用运行。(12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市直各有关单位)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梳理编制公共服务事项工作时间紧、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技术要求高。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其列入本部门重要改革项目抓紧抓好。市直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倒排时间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培训指导。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要加强业务指导,完善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参考样式等资料,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对各部门集中培训和辅导。
(三)加强督促检查。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及相关单位加强对梳理编制公共服务事项工作的督促检查,对未能按时限完成工作的单位予以通报,督促各部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按时高质量完成任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提出本地做好本级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的实施范围和具体要求。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制订具体工作计划,落实专人负责,明确时间节点、明确责任,切实抓好组织实施。请各部门于7月21日前将负责该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联系人报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备案(***2)。
在推行梳理编制公共服务事项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反映。
云府办函〔2016〕93号-***1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doc
云府办函〔2016〕93号-***2部门(单位)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doc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18日
(联系人:余灿德,联系电话:881935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办,云浮军分区,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省驻云浮单位,各人民团体,各新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