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名单的公示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关于评选表彰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粤委办发电〔2013〕92号),我市拟推荐下列单位和个人作为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接受省委的表彰。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9月30日至10月6日期间向我办反映(联系人:吴生;传真和联系电话:0668-2911217;移动电话139****8366)。
一、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拟推荐对象(2个)
信宜市人民法院
高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局
二、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个人拟推荐人选(3名)
何 琨 茂名市公安局茂港分局坡心镇派出所代理教导员
王 新 化州市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唐国奕 茂名市司法局办公室副主任
茂名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