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职工缴费工资7月起调整
上限6546元下限857元
本报讯(记者 文华春 通讯员 车子强)记者昨天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了解到,从7月起我市将调整全市参加社会保险统筹职工的缴费工资。各参保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须按职工本人2006年度月平均申报所得税的工资、薪金如实申报2007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工作从5月10日开始,6月10日截止。各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可到市社保局计征科办理手续。茂南、茂港区参保对象分别到市社保局茂南分局、茂港分局办理申报。
2007年度缴费工资申报以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印发茂名市2006年度职工平均一览表的通知》(茂劳社[2007]56号)公布的数据为基础,上限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181元的300%确定为6546元,下限以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429元的60%确定为857元。企业职工(含按企业办法参加社会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缴费工资按照职工本人2006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收入如实申报,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按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工资总额项目计算(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工资收入)确定2007年度的缴费工资,并精确到元,一年不变。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按上述规定执行。
属财政统发工资的机关、社会团体、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缴费工资统一按人事局提供的2007年5月的工资收入(含基本工资和国家、省、市规定统一发放的各种补贴)确定2007年度的缴费工资。
市直单位接到市社保局的通知后即到该局计征科领取《职工缴费工资申报表》进行填报。2007年6月10日前完成申报工作。各单位缴费工资应向本单位职工公布。
《茂名日报·B版》(2007-05-18 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