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实现高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居家***服务全覆盖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不断满足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今年以来,宿城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养老服务工作的***精神,抢抓省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创新示范改革试点重大机遇,大胆改革创新,健全工作机制,全面加快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完善服务功能,拓展服务项目,进一步推动“十四五”时期宿城区养老服务水平高质量发展。
一是扩大服务覆盖面。制定《宿城区高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购买养老服务实施方案》,将全区80周岁及以上的户籍老年人、特困供养老人和低保家庭中的中度、重度失能老人全部纳入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范围,服务将惠及全区2.6万余名老人。
二是制定居家服务标准。80周岁以上老人的服务标准为不低于每人每月60元;特困供养老人和低保家庭中度、重度失能老人的服务标准为不低于每人每月100元。针对不在本地居住的户籍老年人,居家中心每月采取电话方式关心关爱。据统计,全区每年将投入1400万元为老年人提供居家***服务。
三是实行社会化运营。充分利用社会资本,合理布局,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服务方式,鼓励社会组织和机构整合服务力量,实现运营规模化、品牌化和连锁化。全区共建成21个连锁型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老人开展入户关爱、医疗康复、助浴助洁等居家服务项目,形成竞争有序、健康发展的居家养老服务格局。
四是提升服务供给质量。整合村部学校、卫生室、敬老院等社会闲置资源进行改扩建,建设集短期托养、日间照料、中央厨房、居家养老、医养结合等功能的综合性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在完成基本生活照料服务的基础上,逐步向健康体检、慢性病管理、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等服务发展。同时,将医养康服务向社区、家庭进一步延伸,实现助餐、助医、助洁、助浴、助急、助乐全方位服务。
五是强化评估考核机制。坚持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日常监管,组织第三方对居家服务质量予以监督考评。对享受运营补贴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线下机构进行星级评估。先后评选出3A级中心2个,机构2个、2A级中心3个,机构3个,发放奖励资金30万元,有效激发了养老服务供给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