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658名老年人受益法律援助
近年来,我市法律援助工作不断强化便民措施,畅通服务渠道,努力为老年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截止10月15日,今年全市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已为658名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提供了法律援助,受援老年人的满意率达98.6%。
加强法制宣传,提高老年人依法维权意识。全市各级法援中心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日、重大节日等时间节点,组织法律服务人员到农村、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敬老院等老年人比较集中的场所开展宣传活动,通过现场法律咨询、以案说法、法制文艺演出等形式,宣传与老年人密切相关的赡养、社会保障、老年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提高老年人的自我防范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构建维权网络,方便老年人办理法律援助事项。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全部设立了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市和9个县(市、区)老龄协会全部成立了“老龄人法律援助中心”,在全市148个乡镇(街道)设立了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2430个村(居)设立老年法律援助联系点,在全市范围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老年人法律援助全覆盖网络,老年人不出村(社区)就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老年人提供便利。全市所有的法律援助中心全部设置无障碍通道,配备了老花镜、拐杖、轮椅,为老年人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对于70岁以上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一律免予经济状况审查,只要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场受理,并指派优秀律师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对于行动不便、患病残疾的老年人,实行电话预约***服务。对需要诉讼又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援助案件,法律援助中心还积极协调法院利用巡回法庭到其所在村、社区开展审理,减轻老年人奔波劳累之苦。
加强监管,提升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服务质量。全市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加强对案件承办人员的监管,对老年人的案件指派责任心强、工作经验丰富、热心老年人事业的律师办理。对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实行全程***,通过庭审旁听、卷宗检查、回访当事人和听取司法部门意见等方式,努力把每一件老年人援助案件办好、让每一位受援老年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