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五个注重健全完善医患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
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已被列入到2017年度省政府百项重点工作,围绕这一工作目标,今年下半年,市司法局在总结医患纠纷人民调解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着力五个方面,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进改革,创新创优,健全完善医患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全面推进该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登台阶、上水平。
一是在源头预防上,注重风险预警研判。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和医疗机构做好医患纠纷排查和分析研判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可能引发纠纷的不稳定因素,努力防范医疗卫生领域矛盾风险。对重大疑难纠纷,进行个案剖析,总结成功经验,分析调解不成功的原因,为源头预防提供实践借鉴。
二是在纠纷化解上,注重主动作为。强化医患纠纷调解与纠纷投诉管理的衔接,在医疗机构、公安、法院、信访等部门建立调解接待窗口,公布联系方式和调解流程,适宜通过人民调解解决的,引导当事人到当地医患纠纷调委会解决。对达成调解协议的,要引导双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确保协议有效履行;调解不成的,要及时告知当事人通过诉讼渠道解决问题。要在完善方便快捷的调保对接机制上下功夫,推动公立医疗机构实现应保尽保,切实发挥医疗风险分担机制的保障作用。
三是在工作流程上,注重制度建设。要以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创建为契机,建立健全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服务中心)工作例会、案件研讨、业务学习和信息统计报送等制度,规范申请、受理、调解、理赔、回访等工作流程,推行工作纪律、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和人员信息公示上墙制度,力争今年年底前全市70%以上的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服务中心)达到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标准。
四是在工作联动上,注重信息反馈。在纠纷调解过程中,对医疗机构服务态度、医疗程序、信息公开等方面的不足,要做到及时反馈并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也请医疗机构等部门对调解工作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共同做好工作,对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及时采取预防措施,把重大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与公安部门协调建立医患纠纷先期处理联动机制,确保调解力量及时介入、有序引导、合理分流、管控到位。
五是在扩大影响上,注重宣传推广。要积极沟通协调卫计部门,在各医疗机构显著位置增设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宣传展板,要通过电视、广播、网络媒体、报刊杂志、宣传手册的制作等各种途径、载体,就医调工作相关政策流程、相关法律法规、组织队伍建设、好的经验和创新做法等内容进行大力推广宣传,帮助人民群众对医调工作进行深入了解,在发生医患纠纷时能够主动寻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这一途径,达到方便快捷、共同认可的解决实效,进一步扩大医调工作的影响力和辐射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