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高港区2020年二季度热力价格的通知
国家能源集团泰州发电有限公司、泰州国泰热力有限公司、泰州江东热力有限公司:
根据《泰州市区热电联产企业煤热价格联动办法》(修订)和《泰州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市区煤热价格联动参考网站的通知》(泰价工﹝2017﹞127号)规定,结合中国煤炭资源网发布的秦皇岛港口动力煤混煤平仓价格,现将高港区2020年二季度热电联产企业的热力价格公布如下:
一、煤炭价格。2020年一季度秦皇岛港动力煤5500大卡混煤港口平仓价格,折算为7000大卡标煤后的煤炭价格为709.58元/吨,较2019年四季度的标煤价格704.61元/吨,上调4.97元/吨。
二、高港区2020年二季度热力价格。依据市场煤炭价格变化情况和联动系数,高港区2020年二季度热力价格在2020年一季度热力价格的基础上,上调0.49元,为178.95元/吨(含9%增值税)。
三、实行超低排放加价3元/吨。
四、以上价格自2020年4月25日起执行。各热电企业要严格按照文件执行相关收费,不得向用户收取其他价外费用。
五、各热电企业要加强与热用户的沟通协商工作,保质保量做好相关供热服务工作。
泰州市高港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