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第三方核查招标公告
为推进我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第三方核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海陵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第三方核查项目。
二、招标人:海陵区农业农村局。
三、第三方核查重点核查内容:
1.2018-2019年区下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各镇街园区是否专款专用,是否符合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含2019年底前关停的养殖场拨付资金核查)。
2.各镇街园区上报的已拆除、转产的养殖场是否达到市里规定的拆除、转产标准。
3.2018-2019年度关停养殖场的存栏证明及关停场拆除、转产面积认定。
四、服务期限:一个月左右。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为核查区财政应拨付资金的2‰。
七、付款方式:经招标人确认符合付款条件的,核查报告齐全后一个月内付清。
八、报价文件接收截止(开标)时间:2019年 7月31 日10:00。评标结束后,在“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中标结果。(http://hailing.taizhou.gov.cn/index.html)
九、标书送达地点:泰州市公园北路60号海陵区农业农村局四楼农能办。
本次招标可以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但如果以邮寄方式送达的,保证投标文件能够在截止日期前送达招标人指定的地点,因邮寄导致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邮寄地址:泰州市公园北路60号海陵区农业农村局四楼农能办。联系人:刘宇,联系方式189****5302)
法定代表人或持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的授权代表也可于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当面提交。
十、投标书的编制及递交:投标书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其内容包括但并不限于以下:
1.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认为适宜的其他资质证明资料。
2.商务文件
投标函
注:
①投标人应将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原件在评标期间备查。(原件包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原件等)。原件需在开标前单独递交。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原件,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投标文件散乱、资料不全的投标人将有可能为无效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资料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投标须为人民币报价。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地报价。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正本和副本不符的,以正本为准。
②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志
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封装,并在封袋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注明正副本。封袋上必须有投标单位公章,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超过规定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各项资料恕不退还。
③报价单位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出席现场开标会。
十一、成交原则:
1.定标方法:最低价中标。
2.评审(询价)小组
2.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审(询价)小组负责;
2.1.2询价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询价小组应当对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做出规定。
3.定标的程序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1评审:
3.1.1采购人根据采购询价文件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审核,主要审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以及投标报价的合理性是否满足采购询价文件的有关规定,并列出投标文件中的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3.1.2重大偏差是指投标文件未能实质上响应本询价文件的要求,被定为无效投标文件的情况,无效投标文件不参加详细评审。
3.1.3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了本询价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的有效性。
3.1.4采购人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量化标准等同于重大偏差。
3.2投标文件算术错误的修正:
采购人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投标文件有算术错误的,采购人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3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的,应作废标处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法人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2)未按询价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4)投标人项目授权委托人未持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的
(5)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询价文件要求或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项目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6)明显不符合(降低)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及质量目标的要求;
(7)投标报价超过询价项目预算金额;
(8)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3.4中标人的确定
3.4.1采购人按询价文件规定的定标办法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十三、授予合同: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布两个工作日后,到招标人处领取中标通知书,并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与用户单位签订合同,逾期则视为放弃中标结果,采购人将按照中标排序指定其他投标人为中标人。在结果公示期间内,供应商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州市海陵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刘宇
联系方式:189****5302
***:招标函、投标确认函及相关要求.docx
海陵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