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局五步骤深入推进统计行风建设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提高市委、市政府对客观经济形势的把握能力,提升政府统计公信力,提高统计能力,靖江市局按照与泰州市局签订的《统计行风建设责任书》的要求,积极履行承诺,五步骤深入推进统计行风建设。
一是落实责任制。切实加强对统计行风建设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统筹安排,把统计行风建设贯穿于统计业务工作的各个环节,以行风建设的实际成效促进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的不断提高。
二是规范源头。加强和规范源头数据采集工作。进一步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确保统计调查对象不重不漏。建立规范的、对原始数据可核查的统计台账制度,做到数出有据。
三是控制过程。建立从数据源头采集、审核、管理、评估、上报、发布全过程的数据质量控制办法;严格实施统计调查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对统计数据采集过程主要工作环节的审核和验收制度,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以统计调查行为的规范化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防止统计数据在加工整理过程中出现误差偏差。
四是科学评估。不断改进完善数据质量评估方法,加强对重要数据的关联性、协调性和匹配性审核,确保宏观数据的真实性。加强对《数据质量检查记载簿》、《专业数据采集与上报、数据质量记载簿》以及数据质量评估表的规范和检查,注重对报表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等情况的及时记载;强化数据质量评估办法。尤其是对主要的统计指标,必须要由数据质量评估小组进行审核评估,从而确保数据质量。
五是加强执法。认真贯彻《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切实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种拒报、迟报、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数据等统计违纪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