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连续三年获评泰州市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市(区)一等奖
日前,泰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表彰2019年度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靖江市人民政府获评先进市(区)一等奖。这是我市连续第三年获评泰州市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市(区)一等奖。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贯彻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四个最严”要求,建立健全从食用农产品种植到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让城市更美好、人民更幸福的改革成果体现在千家万户的餐桌上。近年来,我市制订了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意见,加强对乡镇、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考评,将食品安全工作成效作为衡量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指标。市政府每年组织召开全市食品药品工作会议,印发《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方案》。各镇(街道、办事处)均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设立食品安全办公室,配备专职食品安全工作人员,逐级签订责任书,层层分解食品安全工作任务。
全市上下严控食品安全风险,近年来未发生源头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2017年,靖江被评为江苏省首批“省食品安全示范市”,在泰州地区属首个。2017年~2019年,我市分三批组织西来镇、孤山镇(城北园区)、马桥镇、斜桥镇、靖城街道、季市镇创建泰州市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目前6个镇(街道)全部通过考评,获得示范称号。
食品安全工作,少不了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我市坚持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不断增加食品抽检批次、抽检品种、抽检项目、抽检范围,已从每年2760批次逐渐增加到3137批次,达到4.6批次/千人。市政府每年划拨专项经费,用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我市还每年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在全市村(社区)全面建立食品安全科普宣传站、宣传栏,将食品安全知识送到群众身边。
今后,我市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对食品领域进行全程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机制,创新日常巡查监管方式,扎实开展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和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筑牢食品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