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为四类困难群体代缴100元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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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1日发表
为切实减轻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负担,日前泰兴市印发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启动社会保险扶贫工程。
通知规定,从2018年起,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低收入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及重度残疾等四类困难群体参加泰兴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泰兴市政府对选择100元缴费档次的,由市政府代其缴纳100元,个人不需缴费。同时上述四类困难群体享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府补贴,补贴标准为100元。如选择其他缴费档次的,市政府为其代缴100元,市政府补贴仍为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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