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华镇石门村警务室信息化及氛围布置项目更正公告
太华镇石门村警务室信息化及氛围布置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太华镇石门村警务室信息化及氛围布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1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人如果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则需提供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总(母)公司对其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和投标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无不良信用记录;
3.供应商无须交纳报价保证金;
4.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成交后分包;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董女士 联系电话:0510-87380258 |
质疑受理人 联系人:董女士 联系电话:0510-87380258 | |
联系地址:宜兴市太华镇 邮政编码:214200 | |
采购代理机构 |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10-87980553 联系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陶都路196号 邮政编码:214206 |
无锡市建汇建设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2年0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