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区四聚焦深入贯彻河湖长制推动河湖治理水平持续提升
2021年,我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河湖长制,统筹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水安全、水文化等系统管理,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推动全区河湖治理水平向更高层次提升。
一是聚焦责任落实,强化履职尽责。出台《2021年度浦口区河湖长制工作要点》,要求各级河湖长作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严格按照《南京市河长湖长履职办法》,扛起河湖长责任担当,认真落实《长江保护法》、《江苏省河道保护条例》、《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河湖长法定义务,组织实施“一河一策”方案,开展专项治理和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责任河湖巡查检查,推动解决河湖管理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及时做好问题整改工作。
二是聚焦河湖治理,突出水质达标。严格落实岸线保护与利用优化、水源地保护、湿地与水生生物保护、“十年禁渔”等重点任务。实施七坝港区环境综合整治一期工程;实施3条入滁支流水环境治理;深入推进污水收集处理提质增效“333行动”,提升污水收集效率和处理能力。加快推进农村生态河道建设项目,对汤泉街道孙垄河、星甸街道后圩中心沟进行综合整治。持续加强源头污染防治、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落实长效管控措施,保障水质稳定达标。
三是聚焦联防共治,形成治理合力。发挥各级河长作用和部门协同效应,发挥管水、治水、护水作用,不断提高统筹协调效率,深入推动河长制从“有名”走向“有实”“有效”。完善区域内边界河湖联合河长制工作,防止边界河湖出现管理盲区。在共商建立浦口南谯一体化等跨区域边界河湖联合河湖长制模式的基础上,探索不同行政区域联合河湖长制工作模式与创新机制。多角度、多层次、多媒介大力开展河湖治理与保护宣传,鼓励群众参与河湖管理与监督。
四是聚焦品牌打造,建设美丽河湖。深入保护和传承滁河、城南河等水文化遗产,梳理水文化脉络,大力开展河长制主题公园建设,创建人民满意的幸福河湖,打造幸福河湖文化品牌。推动我区美丽河湖建设,突出河湖系统治理,在象山湖、滁河水利风景区建设过程中融入水景观、水生态、水文化元素,增加审美游憩价值和休闲度假功能,突出生态环境复苏,突出水质感官提升,以点带面,以条段带流域,推动全区河湖治理水平向更高层次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