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社保中心四到位落实城乡居民两病待遇保障
为切实减轻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两病”患者门诊医疗费用负担,区社保中心认真落实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增强城乡居民医保“两病”门诊保障能力。目前,全区已有1.4万人次高血压、糖尿病患者享受“两病”门诊待遇保障。
一是政策宣传到位。通过印发宣传单页、“暖保宝”微宣讲、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多渠道宣传“两病”政策,讲清“两病”政策的保障范围和待遇支付标准,提高群众知晓率,让群众听得清、看得懂,做到“两病”早发现、早治疗。
二是认定程序到位。区内二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均可办理“两病”认定,由认定机构遴选的有执业“两病”许可的内科或全科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负责确保“两病”患者及时准确享受门诊用药保障待遇,方便患者办理“两病”门诊待遇手续。
三是监督管理到位。完善医保定点服务协议,将“两病”门诊用药保障纳入协议管理内容,统一经办服务流程和标准。加大“两病”档案管理力度,做好“两病”经办服务的监督和指导,防止出现认定失真、不合理用药、用药***管理不到位等现象,确保政策执行不走偏。
四是用药保障到位。规范医疗机构和临床医师选用药品目录。对临床诊断明确、病情和治疗方案基本稳定的“两病”人员,实施用药长期处方管理,一次可开具 2 个月以内相关药品,避免患者频繁就医取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