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拟征地公告宁(浦口区)拟征公告〔2020〕41号——桥林百合路南延
桥林街道勤丰村、石碛社区、明因寺社区、西山社区、镇集体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百合路南延建设项目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依据《关于浦口区百合路南延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浦发改投资字〔2016〕308号),本地块拟用于百合路南延项目建设,该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的情形。
[注]: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一)至(四)项规定)
二、征收范围
拟征收地块位于桥林街道镇集体,勤丰村姚庄组、东杆组,石碛社区小李组、泉水组、付山组,西山社区占庄组、山李组、西山组、小周组、小钱组、黄里组及村委会,明因寺社区民主组、六组、五组、沙地组(起于听莺路、止于桥林大道,详见附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0年7月29日至2020年8月27日,由桥林街道赴你村(社区)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有下列情形的,不作为增加补偿的依据:
(一) 抢栽抢种;
(二) 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三) 办理入户或分户;
(四) 改变土地、房屋用途;
(五) 办理新增、变更工商营业执照;
(六)从事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特此公告。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1日